全新FSC商标标准将加快商标审批流程
FSC发布的新版FSC商标标准(FSC-STD-50-001 2-0版本)将于2018年3月1日生效。除了引入商标使用管理系统外,该标准将使得商标的使用更具灵活性。
自2018年3月1日起,证书持有者可以选择切换到新版本的标准,并且需要在2019年3月1日之前符合标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证书持有者使用FSC商标的要求,包括在FSC认证产品上使用商标、推广FSC认证产品以及提升组织作为FSC证书持有者的地位。
该标准的最后一个版本于2010年发布。2015年,FSC推出了“Forest For All Forever”(FFAF)标志。新版本标准包含了利益相关者通过FSC动议29和36提出的变更(分别针对简化商标使用、市场混淆和欺诈行为)以及FFAF商标的使用条件。
商标使用管理系统
新版标准中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引入了商标使用管理系统。这是一个由证书持有者运行的内部系统,在使用前必须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
此前,证书持有者必须向其认证机构提交FSC商标用途计划以供批准。新版本允许证书持有者通过商标使用管理系统负责商标使用的内部审批。
即使证书持有者选择使用商标使用管理系统,他们仍然可以向其认证机构提出有关新商标使用案例的问题。
更具灵活性
新版本的标准明确规定了元素的最低要求以及证书持有者可以添加到标签中的可选元素。尽管商标的使用仍需符合相关国家标签要求,但灵活度的提高将很大可能受到用户的欢迎。
在打印表面有限的情况下(如在钢笔上),用户也可以使用FSC标签元素的单行排列。
根据新要求,产品上为FSC标签保留的空间现在减少到先前要求的四分之三。因此,以下FSC标签的使用方式在可接受范围内:
- 9mm宽(纵向格式,之前的最小宽度为17mm)与
- 6mm高(横向格式,之前的最小高度为12mm)。
新版标准的灵活性还体现在产品上FSC标志的位置。此前,该规定要求FSC标签需要在其产品和/或包装上可见。新版本放宽了这一要求,因此在产品设计方面为证书持有者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与之前的版本一样,该标准禁止在名片上使用FSC的logo或“Forests For All Forever”标志用作宣传目的。然而,现在允许以文本的方式引用该组织的FSC认证(包含许可证代码)。
尽管具有上述变化,但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已根据旧商标要求获批的实物材料(如标签产品或印刷出版物)在仍有库存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分销。
更多指导
该标准还在附件C中提供了一些典型示例,可供证书持有者用于描述FSC和FSC认证产品。
为了帮助利益相关者熟悉修订后的标准,FSC将于2018年1月举办两次网络研讨会来介绍主要变化。感兴趣的利益相关者可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日期并点击此处进行注册。